自今年開始 新開零售藥店須配執業藥師
發布時間:2017-03-23 13:51:54
昨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全文。其中提出“自2012年開始,新開辦的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等規定,突出民生意味。
目前不法分子制售假藥現象頻出,利用互聯網、郵寄等方式售假日益增多。規劃稱,對制售假劣藥品的生產經營企業,依法撤銷批準證明文件;要重點打擊生產假劣藥品以及利用互聯網、郵寄、掛靠等方式銷售假劣藥品違法犯罪行為。
企業要切實履行藥品安全主體責任,禁止不合格藥品出廠、銷售,及時召回問題藥品和退市藥品。還要建立從業人員誠信檔案,對嚴重違規和失信的企業和從業人員實行行業禁入。
市民去藥店買藥,總有售貨員向市民推薦各類藥品,這種“瞎指揮”的狀況將在“十二五”末得到改善。規劃提出,2012年開始,新開辦的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藥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須具備執業藥師資格,所有零售藥店和醫院藥房營業時有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逾期達不到要求的,要取消售藥資格。
■ 個案
藥師不足藥店“租證”過關
昨日,河北省某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藥店經營者說,現在,開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但是,藥師數量不足,一些藥店只能“租證”過關。
所謂“租證”就是讓醫院工作的藥師,把藥師執業證書注冊到零售藥店里,這樣,藥店名義上就配備了“藥師”,但是這名藥師其實還是在醫院上班,平時也不用來藥店工作,每年,藥店要給藥師一萬多元的用證“租金”。(記者吳鵬) 以上就是關于“自今年開始 新開零售藥店須配執業藥師”的內容,希望大家看的開心,看的愉快,也希望大家能夠積極的分享本網站,讓更多的人看到本站的“自今年開始 新開零售藥店須配執業藥師”內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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