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1會計挪用公款近400萬元豪賭一審獲
桂林1會計挪用公款近400萬元豪賭 一審獲刑15年
桂林訊桂林市西城區污水處理系統世行貸款項目指揮部辦公室的會計蔣曉成1年內將公款396.5萬元挪用于賭博,將其中的387萬元輸光。8月21日上午9時,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蔣曉成挪用公款1案,依法作出一審宣判:蔣曉成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責令蔣曉成將挪用的公款人民幣387萬元退還。他保管1本空白現金支票現年34歲的蔣曉成是1993年7月到臨桂縣人民政府財政局參加工作的。1999年,蔣曉成在縣財政局稽查分局當會計。2002年5月,臨桂縣委辦、臨桂縣政府辦聯合成立桂林市西城區污水處理系統世行貸款項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指揮部資金由臨桂縣預算外資金管理局、臨桂縣財政局及其下屬的臨桂縣民族資金管理局撥付。2006年4月,時任臨桂縣財政局稽查分局會計的蔣曉成被抽調到指揮部辦公室任會計,并于同年4月12日與前任會計進行工作移交。他從前任會計處接收空白現金支票1本后,蔣曉成未交給出納而是自己保管。頭次挪用公款后歸還次年的8九月,蔣曉成染上了賭博的惡習。10月,他利用為指揮部辦理轉賬業務,需要在轉賬支票上加蓋辦公室負責人、財務總監、出納、本人印章和辦公室公章的便利,將保管的指揮部空白現金支票上偷蓋上述三人的印章、辦公室公章,然后加蓋自己的印章。以后,他在空白支票上填好金額、虛構取款用處,分別于10月8日、26日,以經費、差旅費、會議費名義分別從指揮部的銀行賬戶,支取現金人民幣5萬元和4.5萬元。當年12月,為應付年底審計,蔣曉成將挪用的公款9.5萬元歸還指揮部資金賬戶。輸掉387萬元沒法歸還以后,蔣曉成每次去賭,1輸就是幾十萬元。2007年1月至7月,蔣曉成又用相同手段,拿自己保管的現金支票虛構取款用途,從指揮部的賬戶上支取現金200余萬元。2007年7月2日,在一次參賭時,他被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邏支隊6大隊抓獲并處罰。此時的蔣曉成已挪用公款200多萬元。在用完自己私下保管的現金支票后,他又于2007年7月10日私自去購買現金支票1本,從8月20日至10月25日,8次從指揮部的資金賬戶支取現金總計人民幣182萬元去賭博。至此,蔣曉成共28次從指揮部上述資金賬戶支取現金總計人民幣387萬元,用于在桂林市瓦窯村、大村等地賭博,全部輸光。案發時,蔣曉成未能歸還這387萬元。2007年11月14日,自知罪責難逃的蔣曉成到臨桂縣人民檢察院投案自首。2008年7月15日,桂林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蔣曉成犯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訴。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于7月29日公然開庭審理。法院認為,蔣曉成的行動已構成挪用公款罪,但他自動投案,并照實供述自己挪用公款的犯法事實,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因此作出上述判決。(賴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