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玉米獲刑再審 非法經營數額21萬余元已構成犯罪
昨日9時,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最高法院再審指令,對當地農民王力軍收購玉米獲刑1案進行再審,控辯雙方對王力軍是不是具有行政背法性進行辯論。庭審中,檢察機關認為原審判決適用法律毛病,法院宣布將擇日宣判。
去年4月5日,王力軍販賣玉米涉嫌非法經營罪案,在臨河區法院公然開庭審理。法院當庭作出1審判決:王力軍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兩萬元。退繳非法獲利6000元。當時的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王力軍違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未經食糧主管部門許可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頒發營業執照,非法收購玉米,非法經營數額21萬余元,數量較大,其行動構成非法經營罪。
去年12月16日,最高法院就此作出再審決定書,指令由巴彥淖爾中院再審。公然報導顯示,最高法院認為王力軍從糧農處收購玉米賣予糧庫,在糧農與糧庫之間起了橋梁紐帶作用,沒有破壞食糧流通的主渠道,沒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且不具有與刑法第225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前3項行動相當的社會危害性,不具有刑事處罰的必要性。
辯解律師稱應宣布無罪昨日在法庭辯論階段,檢察機關認為王力軍的行動不構成非法經營罪,建議法院依法改判。辯解人認為應當宣布王力軍無罪。
王力軍的辯解律師王殿學、張雪峰告知南都記者,根據《食糧流通管理條例》(2016年2月6日修訂)和《食糧收購資歷審核管理辦法》(國糧政〔2016〕207號)的規定,農民等個體進行無證收購玉米的行動,屬于合法行動。
“依照從舊兼從輕的法律原則,不應認定他有行政背法性”,王殿學說,在當時中央的文件里,不斷鼓勵放開食糧市場,鼓勵不同主體參與。王力軍購糧的農民很多是1些老人,自己賣不了,(王力軍)實際上起了很大幫助作用。最高法院過問此案,由于此案有1定特殊性,影響比較大,“把農民千百年基本謀生手段認為是犯法,于情于理難以接受,這也是最高法院關注的緣由,要尋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1。希望最高法院和各級高院也能夠主動找些再審線索,把再審參與進1步放開,更多爭取社會公眾的意見。”
對話王力軍希望判無罪繼續收玉米南方都市報:沒獲刑之前,你是怎樣收購玉米的?
王力軍:我本來就是1個農民,自己也種玉米,就從種玉米的農戶收,收了78年。每一年農歷10月、101月開始收,到年后1月、2月份,大概延續45個月。我自己有個農用車,開著農用車挨家挨戶收。收完后送到當地糧鋪,賺點差價。
南都:收玉米1年收入有多少呢?
王力軍:賺45萬元吧,除此以外還收1些水果蔬菜,1年能有78萬元補助家用。這占了我1大半收入,除這個每一年就自己種了40多畝地,收獲好的時候1年就是45萬元左右。
南都:除你以外還有人收玉米嗎?他們有證嗎?
王力軍:收玉米的人很多,全巴彥淖爾市里有好幾百人在收。我所知道很多人沒證,只有我被判刑。有些人知道以后就有顧慮,不做了。現在種地的1般就是5610歲的農民,年紀比較大,玉米量又比較多,沒人收玉米,他們很難自己拿出去賣。
南都:知道自己收購玉米被判刑的時候,心情怎樣樣?
王力軍:當時很不理解,覺得自己不犯甚么罪,為農民干點好事情,自己辛苦賺1點錢而已,覺得挺委屈。
南都:街坊鄰里怎樣看你?
王力軍:他們也不知道我犯了甚么法,就知道被判刑了,說啥的都有。這幾天,家里來采訪的媒體很多,大家都知道怎樣回事了,就好多了。判刑以來,我思想壓力很大,總感覺他人把我當罪犯看,很想把這個名號甩掉。
南都:1審判決后有打算上訴嗎?
王力軍:沒打算上訴,1是上訴要請律師,我沒有錢,2是我也不懂法,覺得法官判我有罪就有罪了,雖然自己也不懂為何。
南都:甚么時候開始知道自己的案子有轉機?
王力軍:2016年7月開始,陸續有媒體來我家采訪,引發很多懂法的人討論關注,那時候才知道我本來就是沒犯法的。2016年12月,最高法指令由巴彥淖爾中院對此案進行再審,然后王殿學等幾位律師就找到我,說給我做免費的法律支援。
南都:這事情前后花了多少錢?
王力軍:罰了2萬元,交了6000元的非法所得,第1次開庭時花5000元請了1名當地律師,加上來回車費,共花費45萬元吧。
南都:對再審結果有甚么期待?
王力軍:期待判我無罪,讓我能夠做輕輕松松奉公遵法的農民。家里農用車已放了兩年多,也沒人會開,不收玉米,冬季沒有收入。還是希望能夠用起來,給家庭帶來收入。
南都:要是判無罪,以后還收玉米嗎?
王力軍:無罪的話,以后還要收玉米,我祖祖輩輩都是種地的,收玉米為家里生活過得好1點,也為農民做點好事。
南都:會去申請賠償嗎?
王力軍:會,之前我覺得能判我無罪了,就很高興,但現在懂法了以后,知道這兩年買賣做不成,對家里收入影響還是挺大的,可以要求賠償經濟、精神上的損失。
南都:現在會關注法律和自己相干的新聞了嗎?
王力軍:有,我專門買了1個可以刷微信的智能手機,可以隨時看到新聞,之前是用1兩百塊的按鍵機。法律方面,現在開始看看《法治在線》、《社會與法》等電視節目了。
南都:接下來怎樣打算?
王力軍:等宣判結果,明天親戚朋友約好來家里面吃飯,說怎樣樣都給我先賀1賀。(采寫:南都記者 饒麗冬)
來源:南方都市報昨日9時,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最高法院再審指令,對當地農民王力軍收購玉米獲刑1案進行再審,控辯雙方對王力軍是不是具有行政背法性進行辯論。庭審中,檢察機關認為原審判決適用法律毛病,法院宣布將擇日宣判。
去年4月5日,王力軍販賣玉米涉嫌非法經營罪案,在臨河區法院公然開庭審理。法院當庭作出1審判決:王力軍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兩萬元。退繳非法獲利6000元。當時的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王力軍違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未經食糧主管部門許可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頒發營業執照,非法收購玉米,非法經營數額21萬余元,數量較大,其行動構成非法經營罪。
去年12月16日,最高法院就此作出再審決定書,指令由巴彥淖爾中院再審。公然報導顯示,最高法院認為王力軍從糧農處收購玉米賣予糧庫,在糧農與糧庫之間起了橋梁紐帶作用,沒有破壞食糧流通的主渠道,沒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且不具有與刑法第225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前3項行動相當的社會危害性,不具有刑事處罰的必要性。
辯解律師稱應宣布無罪昨日在法庭辯論階段,檢察機關認為王力軍的行動不構成非法經營罪,建議法院依法改判。辯解人認為應當宣布王力軍無罪。
王力軍的辯解律師王殿學、張雪峰告知南都記者,根據《食糧流通管理條例》(2016年2月6日修訂)和《食糧收購資歷審核管理辦法》(國糧政〔2016〕207號)的規定,農民等個體進行無證收購玉米的行動,屬于合法行動。
“依照從舊兼從輕的法律原則,不應認定他有行政背法性”,王殿學說,在當時中央的文件里,不斷鼓勵放開食糧市場,鼓勵不同主體參與。王力軍購糧的農民很多是1些老人,自己賣不了,(王力軍)實際上起了很大幫助作用。最高法院過問此案,由于此案有1定特殊性,影響比較大,“把農民千百年基本謀生手段認為是犯法,于情于理難以接受,這也是最高法院關注的緣由,要尋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1。希望最高法院和各級高院也能夠主動找些再審線索,把再審參與進1步放開,更多爭取社會公眾的意見。”
對話王力軍希望判無罪繼續收玉米南方都市報:沒獲刑之前,你是怎樣收購玉米的?
王力軍:我本來就是1個農民,自己也種玉米,就從種玉米的農戶收,收了78年。每一年農歷10月、101月開始收,到年后1月、2月份,大概延續45個月。我自己有個農用車,開著農用車挨家挨戶收。收完后送到當地糧鋪,賺點差價。
南都:收玉米1年收入有多少呢?
王力軍:賺45萬元吧,除此以外還收1些水果蔬菜,1年能有78萬元補助家用。這占了我1大半收入,除這個每一年就自己種了40多畝地,收獲好的時候1年就是45萬元左右。
南都:除你以外還有人收玉米嗎?他們有證嗎?
王力軍:收玉米的人很多,全巴彥淖爾市里有好幾百人在收。我所知道很多人沒證,只有我被判刑。有些人知道以后就有顧慮,不做了。現在種地的1般就是5610歲的農民,年紀比較大,玉米量又比較多,沒人收玉米,他們很難自己拿出去賣。
南都:知道自己收購玉米被判刑的時候,心情怎樣樣?
王力軍:當時很不理解,覺得自己不犯甚么罪,為農民干點好事情,自己辛苦賺1點錢而已,覺得挺委屈。
南都:街坊鄰里怎樣看你?
王力軍:他們也不知道我犯了甚么法,就知道被判刑了,說啥的都有。這幾天,家里來采訪的媒體很多,大家都知道怎樣回事了,就好多了。判刑以來,我思想壓力很大,總感覺他人把我當罪犯看,很想把這個名號甩掉。
南都:1審判決后有打算上訴嗎?
王力軍:沒打算上訴,1是上訴要請律師,我沒有錢,2是我也不懂法,覺得法官判我有罪就有罪了,雖然自己也不懂為何。
南都:甚么時候開始知道自己的案子有轉機?
王力軍:2016年7月開始,陸續有媒體來我家采訪,引發很多懂法的人討論關注,那時候才知道我本來就是沒犯法的。2016年12月,最高法指令由巴彥淖爾中院對此案進行再審,然后王殿學等幾位律師就找到我,說給我做免費的法律支援。
南都:這事情前后花了多少錢?
王力軍:罰了2萬元,交了6000元的非法所得,第1次開庭時花5000元請了1名當地律師,加上來回車費,共花費45萬元吧。
南都:對再審結果有甚么期待?
王力軍:期待判我無罪,讓我能夠做輕輕松松奉公遵法的農民。家里農用車已放了兩年多,也沒人會開,不收玉米,冬季沒有收入。還是希望能夠用起來,給家庭帶來收入。
南都:要是判無罪,以后還收玉米嗎?
王力軍:無罪的話,以后還要收玉米,我祖祖輩輩都是種地的,收玉米為家里生活過得好1點,也為農民做點好事。
南都:會去申請賠償嗎?
王力軍:會,之前我覺得能判我無罪了,就很高興,但現在懂法了以后,知道這兩年買賣做不成,對家里收入影響還是挺大的,可以要求賠償經濟、精神上的損失。
南都:現在會關注法律和自己相干的新聞了嗎?
王力軍:有,我專門買了1個可以刷微信的智能手機,可以隨時看到新聞,之前是用1兩百塊的按鍵機。法律方面,現在開始看看《法治在線》、《社會與法》等電視節目了。
南都:接下來怎樣打算?
王力軍:等宣判結果,明天親戚朋友約好來家里面吃飯,說怎樣樣都給我先賀1賀。(采寫:南都記者 饒麗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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